我国自闭症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有哪些呢?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1986)
此文件首次提出特殊教育“办学形式要灵活多样,除了开设特殊教育学校外,还可在普通小学或初中附设特殊教学班”。这就指出应该把那些虽有残疾,但不妨碍正常学习的儿童吸纳到普通中小学上学。这里面就蕴含着“随班就读”的思想。
2、《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
其第42条中提出:“坚持多种形式办学。办好现有的盲、聋和弱智学校,新建一批特教学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及普通班中吸收肢残、轻度弱智、弱视和重听(含经过听力语言训练达到三级康复标准的聋童)等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这是“随班就读”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重要的政策文件里。
3、《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国家教委,1994)
此文件详细阐述了随班就读的意义及要求成为各地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依据。
4、《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1994)
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其第41条明确规定:“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
5、地方政策与法规
福建省、上海市、广州市、北京市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对随班就读及其管理做259了明确规定。
以上就是我国自闭症随班就读的政策,由99自闭症网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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