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的另一个区别,是语言发育迟缓。
DSM-IV里有关孩子和成年人是否符合阿斯伯格综合征诊断的标准中提到的“没有显著的语言发育迟缓(即两岁还不能说单个词汇,三岁还不能用简单句型交流)”,一直受到语言病理学家的批评。换句话说,如果早期语言发育迟缓,即使其他方面都符合阿斯伯格综合征的特征,但是按照这个标准,这个孩子还是得诊断为自闭症,而不是阿斯伯格综合征。
在自闭症方面有多年经验的一位语言病理学家就批评将所谓“显著的语言发育迟缓”作为排他性的判断标准,因为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容易造成定义上的模糊性,对医护人员而言缺乏可操作性。最新的关于新生儿如何发展语言能力的研究表明,其实新生儿一岁时已经能说单个词汇,一岁半可以使用简单的交流短语,两岁就可以说简单的句子了。按照现在DSM-IV的标准,这样的语言发育情况己可以判断为迟缓。
那么到了青春期,对于一个智商在正常范围内的自闭症青少年(即高功能自闭症)或阿斯伯格综合征青少年而言,早期语言发育程度究竟对他们有多大的影响呢?现在有研究在考察自闭症儿童早期语言发育的退缓是否会精确预示今后的临床症状。已经有四项研究显示,很难把早期语言发育程度作为区分高功能自闭症和阿斯伯格综合征之间的标准。智商正常的高功能自闭症青少年和阿斯伯格综合征青少年早期语言发育上的差异,到了青春期前期基本上就消失了。
语言发育迟缓却是吉尔伯格用来判定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标准之一,一个早期自闭症症状典型但后来语言发育很顺利的孩子和一个没有语言迟缓现象的阿斯伯格综合征孩子,后期语言能力基本一致。按照很多医护人员的意见,早期语言发育迟缓不能作为排除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标准,但是可以像吉尔伯格标准那样,作为一条“兼容性”的标准。在诊断评估过程中,焦点应该放在当前语言使用的状况,而不是过去的语言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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