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合教育管理支持保障体系方面,天津市残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规定,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未通过随班就读能力测评的孤独症儿童,教育部门应制定“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措施,安置不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孤独症儿童,确保义务教育不漏一人。普通学校针对“星星的孩子”的需求,应在资源教室配备专业设备,开发心理辅导、社会适应等适宜课程,发掘孤独症儿童潜能。
特殊教育学校和孤独症康复机构应加强对接受融合教育的孤独症儿童的跟踪指导,持续做好支持性工作,帮助“星星的孩子”顺利完成由特殊教育学校、孤独症康复机构向幼儿园、普通学校的过渡。2020年底,各区至少确定1-2所普通学校和1-2所幼儿园作为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试点学校、幼儿园。
在社会融合服务工作体系方面,《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等救助服务;发挥慈善组织作用,募集公益善款,为生活困难的孤独症家庭提供医疗康复、生活保障方面的经济支持。
相关部门和孤独症康复机构以及残疾人协会等单位,应将家长培训和家庭康复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通过组织“家长沙龙”、“家长互助帮帮团”等活动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使其保持积极乐观心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残疾人协会要积极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可参与、可融入的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康复托养机构人员、志愿者、邻居、亲友等开展孤独症儿童日间照料、托养或帮扶活动。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孤独症康复知识培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天津市加大对特殊教育行业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支持力度,落实公开招聘自主权,允许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以直接考核方式简化招聘程序,充实特殊教育人才队伍。将特殊教育课程模块列入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机构开展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师资培训,培养具备特殊教育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融合教育人才。
天津市残联期望通过《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落地,到2023年,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康复机构布局更为合理,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帮助孤独症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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