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的实现自闭症融合教育,政府部门的支持与监督十分重要。
融合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监管。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康复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创造接纳和包容的受教育环境,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经济上给予扶持和补贴,如完善学校的融合教育设施;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估体系,保障自闭症儿童受到切实科学有效的教育;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监管力度,尽管融合教育的政策一直在实施,很多学校会迫于各种压力和条件,拒绝接收或是接收后劝退自闭症儿童;政府应对学校的融合教育和自闭症康复机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融合教育的政策执行力。
1975年,美国总统福特签署了《所有障碍儿童教育法》(简称EHA)。这部法案的目标是:确保所有障碍儿童可以接受免费的、适当的公立教育。以关注自闭症等障碍学生的差异,并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特殊学生的独特需求为出发点,保护特殊儿童和父母以及监护人的权利,帮助各州及地方政府为所有特殊儿童提供教育,评价并确保提供给这些特殊儿童的教育的有效性。
《所有障碍儿童教育法》提出了障碍儿童教育的六个基本原则,即零拒绝,无歧视性评估,免费而适当的教育,最少限制的环境,程序保障和家长、学生的参与。以法律形式出现的这六个基本原则奠定了回归主流运动在特殊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使回归主流运动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政府的各个部门需要明确职责,积极合作。因为自闭症融合教育的推进需要多部门的合作才能实现。比如区域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整合资源,推进跨学科合作,完善支持体系。从医学、教育、心理等多方面评估自闭症儿童的发展状况,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开展针对个别需要的有效教学,为儿童家长和相关人员提供各种专业支持包括心理支持等。同时从政府层面,加强自闭症知识的宣传,使人们更多知道、了解、接纳自闭症群体,为自闭症融合教育提供更加和谐的环境也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继续为大家分享自闭症融合教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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