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中儿童自症的诊断标准如下:
一、3岁以前就出现发育异常或损害,至少表现在下列领域之一:
1、人际沟通时所需的感受性或表达性语言;
2、选择性社会依恋或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
3、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戏。
二、具有以下1、2、3项下至少六种症状,且其中1项下至少两种,2、3两项下各至少一种:
1、在下列至少两个方面表现出社会交往能力实质性异常
⑴ 不能恰当地应用眼对眼注视、面部表情、姿势和手势来调节社会交往;
⑵(尽管有充分的机会)不能发展与其智相适应的同伴关系,用来共同分享兴趣、活动与情感;
⑶ 缺乏社会性情感的相互交流,表现为对他人情绪的反应偏颇或有缺损;或不能依据社交场合调整自身行为;或社交、情感与交往行为的整合能力弱;
⑷ 不能自发地寻求与他人分享欢乐、兴趣或成就(如不向旁人显示、表达或指出自己感兴趣的事物)。
2、交流能力有实质性异常,表现在下列至少一个方面
⑴ 口语发育延迟或缺失,不伴有以手势或模仿等替代形式补偿沟通的企图(此前常没有牙牙学语的沟通);
⑵ 在对方对交谈具有应答性反应的情况下,相对地不能主动与人交谈或使交谈持续下去(在任何语言技能水平上都可以发生);
⑶ 刻板和重复地使用语言,或别出心裁地使用某些词句
⑷ 缺乏各种自发的假扮性游戏,或(幼年时)不能进行社会模仿性游戏。
3、局限、重复、刻板的兴趣、活动和行为模式,表现在下列至少一个方面
⑴ 专注于一种或多种刻板、局限的兴趣之中,感兴趣的内容异常或患儿对它异常地关注;或者尽管内容或患儿关注的形式无异常,但其关注的强度和局限性仍然异常;
⑵ 强迫性地明显固着于特殊而无用的常规或仪式;
⑶ 刻板与重复的怪异动作,如拍打、揉搓手或手指,或涉及全身的复杂运
⑷ 迷恋物体的一部分或玩具的没有功能的性质(如气味、质感或所发出的噪音或振动)。
4、临床表现不能归因于以下情况:
其他类型的广泛性发育障碍;特定性感受性语言发育障碍及继发的社会情感问题;反应性依恋障碍或脱抑制性依恋障得;伴发情绪行为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童少年精神分裂症和Rett综合征。
以上就是自闭症诊断标准ICD-10,由99自闭症网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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