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患有自闭症,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呢?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厦门市民陈先生和蔡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未满一岁的儿子小陈由蔡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离婚两年后,孩子三岁时,蔡女士发现儿子患有自闭症。医院确认孩子需要进行长期康复治疗,每月康复费用、陪同人工费用高达2万元。蔡女士无力承担,联系陈先生要求增加抚养费,却遭到拒绝。
之后的近七年中,蔡女士独自抚养小孩,辗转多个医院及自闭症康复机构,治疗孩子,康复治疗金额高昂,蔡女士早已入不敷出。无奈之下,她将陈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
陈先生答辩称,直至孩子3-4岁时,他才得知孩子患有自闭症。他提出,蔡女士怀孕时脾气暴躁,屡有捶肚子的过激行为,对小孩身心损害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蔡女士需自行承担。陈先生还说,他只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已付过不少抚养费,蔡女士诉求金额过高,而且孩子的抚养属于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按原判决确定的抚养费继续履行。
承办法官庭前阅卷时了解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将案件及时通报检察机关,随后检察机关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共同召集陈先生和蔡女士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到起诉时产生的治疗费和特殊教育费,陈先生承担9万元,另外自2021年8月起,陈先生应每月支付小陈抚养费4000元,小陈在公立医院治疗产生的费用陈先生和蔡女士各承担一半。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因自闭症儿童在生活中需要比一般孩子更多的关爱和照顾,日常康复治疗费用开销巨大,考虑到蔡女士抚养小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增加了陈先生每月的抚养费。
上一篇: 自闭症是精神病吗?
下一篇: 青春期自闭症孩子的问题行为如何处理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