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融合态度、融合教育实践效能感与实施融合教学的行为以及融合教育质量的提升有密切的关联,影响着“星星的孩子”在融合班级的心理发展与成长。因此,孤独症儿童早期融合教育的提升策略如下:
一、注重家园合作
教育不仅是教师的事情,更与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孤独症儿童的教育是家庭与幼儿园共同配合完成的,甚至家庭的作用更重要。家庭是儿童通往学校与社会的桥梁。融合教育实践效能感中开展合作效能感涉及与家长合作的问题,幼儿园教师都认可自己有能力与家长进行合作。在融合教育中,家长的配合,家庭的参与至关重要。家庭不仅是参与融合教育的推动者,更是融合教育效果的反馈者。
在融合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家长是第一法定代理人,应该去承担孤独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其他的人士、家长应该积极互动,成为合作伙伴,共同为孩子的发展出谋划策。
二、加强学前融合教育法律的建设与宣传
融合教育实践效能感中开展合作效能感涉及教师向他人普及融合教育的法律法规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行“零拒绝”原则,政府及教育部门已经认识到能否保障特殊人群的受教育权事关教育公平问题。
幼儿园教师对融合教育的相关法律并不熟悉,说明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影响到幼儿园教师、家长对孤独症儿童的接纳度。由此可见,颁布一部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是迫切的,特殊教育法律不能附着于其他法律,应对特殊教育的各类事宜做出明确规定,责任到园、学校。
制定实施融合教育的细则,明确孤独症儿童具体的教育形式、诊断、评估、制定规则、师资匹配等详细规定,这样幼儿园教师在面对“星星的孩子”时,也会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支持,优化现有的学前融合教育法律制度。
除健全相应的法律,宣传法律也是必要的。幼儿园教师对特殊教育的相关法律并不了解,而且了解途径较少。因此,迫切需要从多个途径宣传学前融合教育,如利用流行媒体宣传融合知识,开展免费的公益讲座,讲座进入幼儿园,让幼儿园教师知道了解途径、免费发放资料、组织相关培训,鼓励教师自学等多个途径、多管齐下,这样有利于我国融合教育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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