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融合教育需要过程性的教学评价。
融合教育课程强调每个儿童都能取得与其能力相匹配的成就。这除了要求课程能充分适应儿童学习需求之外,更要求课程评价机制的彻底改变。融合教育课程强调学习过程中儿童的体验,注重儿童在学习活动中的参与,因而,学习更多地意味着一种经历,而非要达到什么目的、获得什么结果。如果非要强调结果,那么融合教育课程的评价也是关注与课程整体相关的所有结果,而非仅仅只是学业测试的成绩。
“成就”不再局限于学业考试或测验的结果,而是与课程相关的所有结果。“成就”应该与儿童自身的经验相关,并体现在课程学习当中。教学评价中的课程评价本身也不再是简单地估量孤独症儿童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而是衡量儿童的整体价值和潜能。融合教育学校的课程评价模式应由结果性评价向过程性的、注重动态成就的、不局限于学业内容的、多样化的过程性评价机制转变。在融合教育课程评价机制下的每个儿童都能获得进步与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规避学习成果的评价,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评价本身不好,而是评价方式的不公平、不恰当。在以追求平均分和优秀率为考试目标的前提下,考查残疾儿童的学习成果,不仅对残疾儿童不公平,而且对普通儿童、教师也不公平。
美国的《障碍者教育法(修正案)》第一次提出了替代性评估的概念,是指适用于那些在一定的修订和辅助手段下,仍不能参加一般州级评估的学生的评估方式。替代性评估的学业成就标准有法可依始于《提高不利地位学生学业成就的最终规定》(2003)的颁布。替代性评估是通过调整考试标准、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以期能够为残疾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更适合于他们展现学习成果的测量方式,客观、准确地判断残疾学生取得的学业进步。
替代性评估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设定不同的学业标准,再按照学业标准从易到难的程度,分别设立替代式学业成就标准、调整式学业成就标准和达到年级水平式学业成就标准等三类标准。每一类标准的考查内容都在融合学校课程框架之内。除了标准以外,替代性学业成就考试还要针对被测量对象的特点调整考试方式,例如通过纸笔测验、学生的成长记录、考查个别化教育计划达成的程度等,避免了原有考试形式单一、考试评估方式统一的现象发生,有效地评估了残疾学生的学习成果。
综上所述,孤独症融合教育需要过程性的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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