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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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是指由教师、家长等人员共同讨论,根据孤独症儿童个体的身体特征和发展需要而制订的针对每个患儿的具体教育方案。在孤独症教育中,IEP既是促进家长、教师等不同人员进行沟通的工具,也是评价学校与教师教育绩效的重要依据。
下面是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孤独症儿童、患儿家庭及所在学校班级、教师等基本信息。
二、孤独症儿童现有水平
该部分主要说明在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时该孤独症儿童在各方面的现有发展水平,特别要呈现患儿的障碍影响其发展的领域。儿童的现有发展水平可以包括感知、运动、生活自理、认知、沟通、社会适应,以及学业(语文、数学、英语等)方面。具体包含哪些方面还要考虑孩子的障碍程度、生理年龄等因素。在分别呈现孩子各方面的现有水平之后,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对该患儿目前的发展优势与存在的困难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其特殊教育需求,提供为其进行个别化教育教学的建议。
三、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
长期目标是以促进孤独症儿童的充分发展为目标,根据孩子现有的能力水平和特殊教育需要而制订的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孩子所应达到的教育目标。美国长期目标的时间跨度是一学年。根据我国的学校管理情况,长期目标的时间长度可为一个学期,所以长期目标又可以称为学期目标。短期目标是指完成长期目标所需要的具体步骤。
四、教育支持与服务
教育支持与服务是指为孤独症儿童提供的特别的支持与服务。教育支持与服务包括人员支持如助教、伙伴支持等,校外专业人员提供的专业训练,如医生提供的言语治疗、运动康复训练等。每项服务需要说明服务的名称、内容以及提供服务的人员。
五、提供教育服务的地点、开始的时间、服务频率、持续的时间
个别化教育计划须具体规定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教育的地点、开始的时间、服务的频率以及持续的时间段。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使个别化教育计划更易于操作,有利于评价孩子在学习中的进步或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调整。
六、评价
在实施IEP的过程中,需要对孤独症儿童达成每个短期目标、长期目标进行评价。在IEP中应该说明评价人、评价方式,记录目标达成情况。一般而言,IEP短期目标的评价主要由实施教学的教师完成,长期目标的评价应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等IEP团队成员共同完成。
七、参与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人员
IEP需要说明参与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人员的姓名、职务。最后,还要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家长签名,说明制订日期、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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