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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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量
目标量即从孤独症儿童的特殊需要出发制定的教育训练目标。所制定的教学目标必须是高于或稍难于基础量的,必须是孩子经过训练能完成或达到的量,要求既不能太高,又不能太低,要处在孩子“最近发展区”内。
目标的制定可包括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的制定可与学年或学期教学内容相联系,是以一学年或一学期为基本单位来确定的;短期目标的制定可以和单元教学要求联系在一起,是以单元为单位来确定的。
1、制定教学目标时的注意事项
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 教学目标所描述的是教学最终要达到的结果,而不要描述为完成教学目标所使用的手段或过程。例如,用“会启动、关闭电源”,不用“学会电源的启动、关闭”。
⑵ 所制定的目标量必须具体、清楚、明确。例如,要求“在十分钟内写出五个常用汉字”。
⑶ 可在目标中更具体地给出评价或通过标准。例如,“在下列十个汉字旁画“✔”或“X”,判断正确九个为及格。十个汉字是……”
⑷ 目标中的动词使用要具体、明确。例如,“写出、列出、说出、算出”的描述要比“了解、知道、理解、掌握”的说法更具体、明确。
2、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
这两者的关系如下:短期目标既可以是长期目标的进一步的具体分解,又可以是长期目标的一部分,或者短期目标既是长期目标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分解的结果。例如,长期目标为“让儿童背出……短文”;短期目标为“会读生字—会念短文—背诵短文”。
3、目标的基本要素
一个完整的目标应该包括六个基本要素:①“谁”—儿童。②“做什么”—可观察的行为。③“什么时候”—完成时间。④“条件”—给予什么条件。⑤“多少”—掌握程度(标准)。⑥“怎么评估”—评估手段。
4、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包括课时评价、单元教学评价、学期或学年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①执行者执行计划的能力,执行过程中是否认真,是否真正履行职责。②实施计划的地点、场所是否恰当。③教学方法是否得当。④各方人员的配合是否密切。⑤基础量是否恰当。⑥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是否恰当。⑦儿童的训练是否配合。⑧训练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完成目标所需要的教学措施
⑴ 达到目标量所选择的教育教学内容(训练内容、行为矫正的内容),它是由教育教学目标所确定的。
⑵ 教学进程,包括教学进度和训练时间的安排等。
⑶ 教学方法,对在教育训练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的说明,如任务分析法、动手操作法、现场教学法、模拟法、角色扮演等。
6、制订计划成员的签名
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家长等同意实施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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