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类型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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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类型与实施如下:
一、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者
1、教师
教师是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主要参与者,同时是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主体。
2、学校管理者
学校管理者一方面要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另一方面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评价、评估,并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改。
3、家长
孤独症儿童家长在制订、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中起配合和辅助作用。
4、其他专业工作者
其他专业工作者主要包括医生、心理学工作者、言语矫正师等,他们也要一起参与到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中来。
二、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的场所
1、班级课堂
班级课堂是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主要场所。它主要体现在班级集体教学中对孤独症儿童的个别辅导、小组教学中对孤独症儿童的个别辅导和课内对孩子的一对一教学三个方面。
2、课外时间
课外时间是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重要场所,它包括在课外活动时间、班队活动时间及为孤独症儿童设定的专门的训练活动时间到专门的训练室内接受教师的个别教学与辅导。
3、患儿家庭
在家庭内由家长按照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要求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教育训练是学校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重要补充和延续,不可缺少。
三、个别化教育计划的类型
1、单一内容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单一内容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即教育训练的内容是针对孤独症儿童在某一个方面的需要、补偿孩子某一个方面的缺陷而制订的个别化教育(训练)计划。例如,单纯针对孩子在言语方面的缺陷或运动能力方面的不足而制订的教育训练计划就是单一内容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2、综合内容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综合内容的个别教育计划,是指为了满足孤独症儿童多个方面的需要、补偿孩子各个方面的缺陷而制订的个别教育(训练)计划。如该训练计划既包括言语训练的内容、感知运动训练的内容,又包括社会交往训练的内容等,即在同一个教育训练计划中包括多方面训练的内容,这样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就是一个综合内容的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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