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闭症儿童教育实施个别化原则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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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自闭症儿童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贯彻实施这条教学原则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孩子
教师要全面细致地研究和了解自闭症儿童,真正全面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这是开展个别教学的前提条件和整个教学工作的出发点。要求教师不仅要了解儿童的基本家庭情况(如父母姓名、职业、年龄、文化程度等)、致病原因、自闭症的程度、爱好、特长等;而且还要对他的学习能力、言语能力、运动协调能力、心理特点,以及存在的行为缺陷等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更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应使教学处在儿童的“最近发展区”
自闭症儿童新知识的学习是以已有的经验、表象为基础的,如果孩子在学习某方面知识时还不具备一定的基础,即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的经验积累,那么在学习该方面知识时不要对他们提出硬性的、过高的要求,否则会挫伤孩子学习的积极性。教学应处在孩子的“最近发展区”内,这个“最近发展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儿童学习的准备区,教学只有处在孩子的“学习准备区”内,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三、针对个别差异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个别教学与辅导
为促使每个自闭症儿童在原有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进步和发展,教师要尽可能从个别差异出发为他们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孩子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合适的短期与长期发展目标,并采取恰当的措施方法进行教育训练,最大限度地进行个别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针对每个孩子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例如,对于兴奋型的孩子,教师应首先采取先抑后扬的方法稳定他们的情绪,然后让他们在搞清楚教师提出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经过思考再进行回答。这类孩子往往在还没有搞清楚问题时就急于抢着回答问题,对于他们回答问题的积极性要肯定,但同时对他们急躁的情绪要予以矫正。
相反,对于抑制型的自闭症儿童则要采取相反的策略,鼓励他们积极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愿望。在教学中加强对孩子进行个别辅导,既提倡在课堂教学中在集体教学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也提倡课后对孩子进行个别辅导。教师还要根据班级内孩子的实际情况开展分组教学和分类指导,以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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