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在2009年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又在2010年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些意见都明确提出为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提供保障。2012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有康复需求的0~6岁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康复训练补贴。国家保障公民基本医疗服务等需求,包括孤独症群体在内的城乡居民皆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获得相应保障。
2015年,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项目”上岗培训于7月开始,50家孤独症康复机构的特殊教育教师要求统一培训上岗,成绩合格才能获得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颁发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专业岗位证书,这对规范和提高孤独症儿童早期干预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提出“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这对于确立和完善孤独症人士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2020年,由佳木斯大学康复医学院及附属第三医院儿童康复专家团队编制的我国首部《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团体标准,经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批准,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该标准旨在提供一个较为规范的纲领性指引,让各级各类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及各层次孤独症儿童康复从业人员有章可循,按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从而推动这一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以上就是中国孤独症的相关政策,由99自闭症网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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