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易到难原则
在矫治言语缺陷时,应该从机制比较简单的、比较容易训练的言语形式开始。例如,矫治口吃时,从训练有节奏地说话开始;对于无语症、构音障碍,则从读元音开始。还应该注意从较为粗略的分化性练习逐步过渡到比较精确的分化性练习。例如,自闭症儿童做舌操时,先练习把整个舌头伸出口外再收缩进去的动作,之后练习把舌尖抵于上齿龈再收回的动作,或者先练习单独发元音,再练习放在词语中发音。
四、联系交往原则
社会交往是语言的主导功能。任何矫治训练都要考虑到这个因素。否则,许多矫治方法就会失效。例如矫治口吃,离开语言交往进行的各种个别化训练(如练习发困难的声音,发词语或句子的开头声母,拖长音发韵母等)效果都不佳。许多让语言失去其功能的机械练习,很容易使自闭症儿童丧失使用语言的兴趣。
许多矫治性技术又是发展健康语言,也就是恢复语言社会功能的必要环节,如舌操及各种口头与书面的练习。为贯彻联系交往的原则,这类机械性的技能训练要尽可能与孩子的交往活动相结合。要借助实际言语交往形式来矫治语言障碍,如对话、演戏、游戏、猜谜语等。当然,这样做的时候,要充分估计到孩子的特点、兴趣和需要。
同时,应该注意每次训练活动结束时,让每个孩子都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得到语言矫治师的奖励、鼓励、表扬,同伴们的赞许和关注等)。语言交往活动中的成功体验能增强孩子的信心,激励他们继续参与各种交往活动。相反,交往中的失败体验会抑制自闭症儿童说话的动机和积极性。
因此,应优先选择在群体中进行矫治的方法,因为只有群体中才可能有生动的语言交往,孩子对语言感知也较好,大家对说话者表现出的兴趣,仔细听别人说话的心理定势,会诱导孩子情不自禁地去注意别人的讲述,也能使他们十分认真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
关于自闭症儿童的语言矫治原则,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继续为您分享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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